黄山市市级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按照审计法有关规定,市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2021年8月26日,市审计局局长洪绍球同志受市政府委托,在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作了 《关于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报告经会议审议通过,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
审计结果表明: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特大洪涝灾害,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市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20年市本级公共财政收入224889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的101.4%,其中:税收收入107834万元,占公共财政收入比重为48%;公共财政支出461404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的105.9%。财政局等部门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财政管理水平逐年提高,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财政资金拨缴不够及时
1.部分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资金未及时下达。市直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提取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183万元指标未加载,该笔款项于2020年3月缴入非税。
2.部分非税收入缴库不及时。截至2020年10月底非税收入缴库仅占全年实缴国库比重27.5%;年底非税收入应缴未缴国库9009万元;全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年底入库占比94.3%;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均于年底入库。
3.部分上级转移支付指标分配下达不及时。2018年省新能源汽车奖补资金500万元,于2020年12月分配;2020年传统村落补助资金15000万元,于年底加载为省级待分指标。
(二)财政管理工作有待加强
1.年度预算批复的部分指标执行率低。预算批复指标执行率低于50%的涉及2个预算来源;使用上年结转资金安排本级项目支出,年末仍有结余873万元,涉及15个预算单位;消化上年列支12481万元,支出率仅34.5%。
2.部分财政专户资金未及时盘活。财政专户连续三年未动用财政专项资金5项,涉及金额2279.9万元;三年结转不减反增的专项资金3项,涉及金额362万元。
3.将财政资金转入单位往来户。2020年底支付预算单位往来户环境保护专项资金300万元,截至审计日尚未使用。
(三)财政基础工作不够规范
1.清理财政借款不及时。至2020年底,财政资金借出款项账面余额3046.9万元未及时清理。
2.权责发生制事项未及时履行报告程序。2020年列支76450.7万元,未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运用大数据分析手段,对市一级预算单位实现数据分析全覆盖,现场审计了12家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深化预算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1.预算编制执行方面。预算编制不够细化、不合理6家,部分支出超预算规模5家,资金拨付不及时2家,项目支出执行率低3家,虚列预算收支4家。
2.预算管理方面。挤占项目经费开支2家,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2家,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6家,个人工会会费未及时收取1家。
(二)财经制度执行不够严格
1.公务卡制度执行方面。存在执行不到位、使用率不高情况4家。
2.会计制度执行方面。未建立内审制度2家,会计核算不准确、不到位4家,固定资产未计提折旧2家。
3.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方面。未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支出3家,支出依据不充分、不合规5家,财务报销制度制定程序不到位1家。
三、重点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一)市本级医疗保险基金审计
1.筹集使用方面。医保基金财务核算未按照基金险种及开户行进行设置;城镇职工医保市级风险调剂金未使用。
2.参保管理方面。部分中药饮片未及时掌握实际进价,导致医疗机构信息系统进销价格管理不规范;部分人员在全市范围内跨险种重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二)市本级养老保险基金审计
1.筹集使用方面。未按规定编制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调整方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实施准备期清算工作尚未全部完成;支付已死亡人员社会养老保险待遇3.5万元。
2.运行管理方面。养老保险基金存放银行2020年度少计利息12.3万元;未及时清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退休死亡人员的个人账户资金59.9万元,涉及19人;承担省属驻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收支缺口5209万元。
(三)健康扶贫专项审计
1.健康脱贫政策落实方面。基础工作不严谨;超范围签约贫困人口家庭医生;存在扶贫与医保等部门贫困人口基础数据共享交换机制不畅现象。
2.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方面。未履行与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签订的安徽省医学影像专业医疗联合体合作协议;部分村卫生室未建立药品购销台账或贫困人口慢性病台账;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建设有待加强。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
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有关要求,对全市7个区县的新增财政资金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资金17.5亿元,项目378个,查出问题37个,涉及金额5562万元,提出审计建议21条。
从审计结果看,各单位认真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确保直达资金主要用于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审计发现的资金使用进度偏慢、扩大支出范围等问题,有关方面已及时整改。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重点审计了促进就业优先、巩固脱贫攻坚、优化营商环境和减负降费政策落实情况。全市共抽查82家政府部门、78个项目,涉及财政资金45459万元。
审计发现的资金拨付不及时、项目建设设置不合理条件、减负降费政策解读不到位等问题,有关方面已及时整改。
五、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结合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开展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调查,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企业国有资产
1.对资产情况缺少记录信息。缺资产登记明细表等资料,无法体现资产状况。
2.违规购置资产。存在购置超标准车辆、违规购置办公用房现象。
3.资产处置管理不到位、不规范。存在部分不良资产处置不到位;未将已纳入车改车辆和已出售车辆按规定下账。
(二)行政事业国有资产
1.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资产未登记入账5家,资产管理不到位、财务核算不规范4家,购置审批程序未执行1家、资产未及时核销2家。
2.国有资产保障意识不足。资产闲置1家、存在资产流失风险3家。
六、审计建议
(一)培植财源,夯实财政增收基础。把培育基础和骨干财源作为重中之重来抓,结合“四千工程”“四送一服”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配合,推进财源智慧系统建设,加大“双招双引”财政支持力度,积极对上争取,培育新兴财源。
(二)优化结构,确保重点支出需要。继续落实好市政府过“紧日子”二十条措施,压减一般性支出,保障“六稳”“六保”。规范抗疫特别国债和特殊转移支付等直达资金使用和管理,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确保各项资金直达基层、惠企利民。
(三)深化改革,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意见精神,提高预算编制精准性,注重四本预算完整性。压实部门预算执行的主体责任,完善项目绩效评价机制,确保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四)加强监管,防范重点领域风险。严格执行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强化财经纪律严肃性。加大对单位财务人员培训力度,夯实财政管理工作基础。严格债务限额管理,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加大民生政策落实监管,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
本报告反映的是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关具体情况以附件形式印发会议,并依法向社会公告。审计指出问题后,市政府领导作出批示,各有关单位积极整改,市审计局将跟踪督促,市政府将按要求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2021年9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