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审计局重要政策解读办法(试行)
为提高社会公众对审计法律法规制度的知晓度,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解读范围。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以市审计局(牵头)名义出台的重要政策性文件等,均应及时进行解读。
第二条 解读内容和形式。解读材料内容包括政策文件制定的背景和依据、意义和总体考虑、研判和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创新举措、保障措施、解读人及政策咨询电话等。实质性内容、重要政策文件可延伸解读注意事项、关键词解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解读责任科室应根据政策文件内容,选择文字解读、简明问答、图表解读、卡通动漫等多元化形式和生动灵活的语言解读本部门出台的政策。
第三条 解读程序。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明确政策解读责任主体。具体按以下程序组织实施:
(一)材料准备:相关科室在起草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政策文件时,须同步谋划并组织起草解读方案、解读材料。解读方案一般包括解读提纲(解读内容)、解读形式、解读途径、解读时间等。
(二)法制审查:解读方案、解读材料经所在科室分管领导审定后,作为拟制发文件的附件,一并报送综合法规科进行审查。
(三)审签研究:待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审核后,将政策文件及解读方案呈送局领导审签。对需提请局党组会议讨论的政策文件,解读方案、解读稿作为会议材料附件一并提交会议。
(四)发布要求:解读方案经审定后,解读责任科室应于文件公开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解读材料提供给办公室,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
(五)跟踪执行:文件执行过程中,解读责任科室应安排专人密切跟踪政务舆情,分段、多次、持续开展解读,及时解疑释惑。要重视收集反馈的信息,针对社会关切事项,更详细、更及时地做好政策解读,减少误解猜疑,稳定舆情。
第四条 解读平台。政府信息公开网是政府规范性文件的第一平台,凡需进行解读的,其解读材料一律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并同步在局网站上公开。
第五条 保障措施。明确职责分工,成立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为局长,副组长为分管办公室领导,日常事务由办公室负责具体落实。办公室牵头负责政策解读工作的专栏开设、解读内容更新、解读机制跟进与完善等工作,并协调、督促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及时报送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是政策解读的主体,负责编制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拓深解读内涵,提升解读效率,回应社会关切。加强队伍建设,培养一支让人民“听得懂”、“信得过”的专业解读队伍。
第六条 考核管理。政策解读制度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目录,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同时,将政策解读工作情况纳入局机关年度综合考核,严格进行考核奖惩。
第七条 本制度由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