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项目审计的几点思考
由于工程项目的建设周期一般较长,往往经历从可行性研究到竣工验收及投入使用等诸多环节,因此审计机关在开展工程项目审计时,要充分考虑工程项目的特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审计。
一是对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规范性审查。工程项目实施具体经历可行性研究,确定招标代理机构,前期设计、预算,确定控制价、招投标,签合同,项目开工、实施、竣工、验收,造价决算,决算审计,审计备案等等,不同的项目流程又会有所区别,如:政府采购项目区别于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并不必须要进行决算;1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则可省掉审计备案环节。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测绘、勘察、监理等对项目施工予以辅助和监督的环节也是必不可少的。所以,审计人员在审计时,可以通过制表的形式进行审计,表中包含开工日期、验收日期、控制价、中标日、中标价、合同日、合同价、决算日、审计日、送审价、审定价、设计单位、招标代理机构、监理单位等等,通过该表,可以直观看出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以下问题:招投标方式和程序是否规范,有无应招投标而未招投标,应进场交易而未进场;监理单位资质是否符合规定,有无由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投标并中标,最后出具监理总结;工程项目竣工后是否及时进行决算和审计等。
二是对工程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工程项目需向发改委申请立项,发改委对立项的批复则有该项目的批复金额;而有的工程项目资金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则是对该项目的资金批复以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为准。对工程项目资金的支付则以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签订的合同为准,根据合同中的支付条款按项目实施进度进行付款。对于实施过程中的项目,可以结合财政拨款支出科目明细账,关注建设单位是否按项目进度付款,有无应付未付的情况等;对于流程已结束的项目,可以关注该项目是否按合同规定留有质保金,质保金留存比例是否符合实时的法律法规规定等。
三是对工程项目类的政策法规进行搜集整理。因工程项目的建设周期较长,经历从可行性研究到竣工验收及投入使用等诸多环节,由此可见,相关的政策法规也必将细分至工程项目的全过程。首先,对项目流程的政策性法规有《政府投资条例》,对决算进行规范的有《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对支付工程款进行约束的有《民法典》、《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等;其次,项目招投标的文件几乎年年都会更新,项目发包的金额标准和方式也在不断变化,所以在工程项目审计中,招投标的合规性审查应与实时的政策文件相对应;工程监理单位适用建设部令《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而不同类型的工程项目则有不同的细分,如:地质灾害项目监理单位适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