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审计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执行不严不细问题应予重视
歙县审计局立足审计主责主业,不断深化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审计工作。该局今年上半年对4个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执行审计工作部署和具体实施中,继续把国有资产审计作为重点,发现仍有3个单位存在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主要表现在:1、账实不符。某单位2020年将原价值244.4万元的经营性资产移交某国有企业经营,时间已经2年半,仍未进行账务处理;某单位固定资产账表反映,10年以前购置原价值0.45万元的交通工具,实物已消亡多年,没有及时查明原因,也未履行报告核销手续。2、交接不到位。某单位机构改革时,有17项资产至今没有入账核算,没有录入资产管理系统,时间已近4年。3、核销不及时。2个单位原价值8.08万元的资产已达到使用年限,且处于闲置报废状态,未及时核销。以上问题的产生,究其原因:一是单位对国有资产管理重要性重视不够;二是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执行不严不实。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针对上述问题及其成因,审计建议:一要提高对国有资产管理重要性的认识。除加强对各单位财务管理、资产实物管理人员相关培训、岗位履职检查督查外,要把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政策制度纳入单位主要领导学习培训中,增强单位主要领导担负国有资产管理职责意识;二要从严从细抓好国有资产管理。从实际出发,完善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常态化开展国有资产清查,注重发现短板和安全隐患,实行风险提示;三要协同发力落实各方责任。行政事业单位要落实资产核算、资产实物管理、资产使用人员等不同岗位的管理责任,上下协同、信息共享;切实落实资产盘存制度,对照财务账表、实物台账、管理系统查实物,及时按规定处理清查发现问题,要健全动态台账,抓好接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