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溪区审计局:“五紧盯” 促进政府采购规范管理
为加强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充分发挥效益,屯溪区审计局将政府采购作为审计重点,从采购招标、合同签订、履约管理和资金支付四个方面入手,以有力有效审计监督助推政府采购规范化、制度化、透明化。
一是紧盯采购招标,确保方式合规。对采购项目需求、采购方式和采购计划实施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进行审查,揭示将达到一定数额标准的采购项目化整为零规避依法采购行为、采用不合理采购方式或采购方式混用、未执行采购程序提前确定供应商、关联供应商参与同一采购项目投标、以不合理的采购需求和评审因素排斥潜在供应商等问题。
二是紧盯合同签订,促进内容合理。抽查被审计单位与成交人签订的采购合同,重点核查合同要素、履约验收标准及要求等,揭示合同主要条款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实质性内容、重要条款缺失、个别条款显失公平、合同应签未签、事后补签、签订时间早于成交时间、签订履行期限超过3年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等行为。
三是紧盯履约管理,保证采购质量。查阅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材料、结算审核报告等项目资料,重点审查是否存在违法分包转包、随意变更、验收不及时,供应商违约未依法追究违约责任等情形,通过实物比对、实地勘查,揭示部分项目进度缓慢、供货实物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等问题。
四是紧盯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查看采购文件、合同、资金支付等资料,重点核查涉企保证金收取和清退、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等,揭示部分政府采购项目违规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超标准预留投标(响应)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未及时退还投标(响应)保证金、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等问题。
五是紧盯信息公开,提高采购透明度。关注采购公告发布情况,查看采购单位及代理机构是否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信息公开。检查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情况,是否在规定时间内、规定渠道将采购项目、采购内容及需求概况、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等向社会公开,揭示未发布采购公告、公告时间不符合规定、未发布或未及时发布成交结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