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县审计局:“三措并举”推动投资审计转型升级

发布日期:2026-03-12 08:01信息来源:祁门县审计局 作者:叶珍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为切实防范法律与管理风险,推动投资审计高质量发展,祁门县审计局聚焦关键环节,积极推动投资审计转型升级。

一、聚焦职责归位,从“直接核价”转向“监督履职”。一是压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明确要求建设单位必须切实履行工程价款结算的首要责任,鼓励通过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实施全过程造价咨询。审计监督的焦点相应调整为对建设单位履职情况的再监督,重点核查其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委托程序是否规范、争议解决是否公正。二是明确审计监督责任边界。在审计进点会和审计方案中均予以明确:审计监督不替代、不免除建设单位的管理责任。对于应由建设单位自主决定的结算事项,审计机关不再进行前置性审核或“背书”,转而对其决策过程与结果进行监督抽查,确保建设单位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二、聚焦重点转型,从“造价审计”转向“全面体检”。推动投资审计重心实现“三个转变”:一是向政策执行审计转变。重点关注项目是否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招投标是否公开公平公正,征地拆迁是否依法合规,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违法转分包等突出问题。二是向绩效审计转变。突破以往主要关注核减额的局限,更加注重“花钱问效”,重点评价项目决策的科学性、建设管理的经济性、投资目标的实现程度,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三是向风险导向审计转变。增强敏锐性,密切关注项目建设中的债务风险、质量安全风险、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支付拖欠风险等,及时预警,防患于未然,强化审计的建设性作用。

三、聚焦协同联动,从“单兵作战”转向“系统监管”。纠正“以审代结”需要多方协同、形成合力。一方面,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联动。主动与发改、财政、住建等部门沟通协调,推动完善相关制度设计。例如,建议在合同条款中明晰审计结论在竣工决算中的法律定位,确保其不违背合同双方合法的民事权利,从源头上减少争议。另一方面,强化对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管。对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造价咨询机构依法依规采取约谈、向主管部门移送问题线索等措施,督促其规范执业,确保其提供的审核成果客观公正,夯实投资审计监督的可靠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