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邀请社会中介机构参加协审工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26 08:43信息来源:市审计局 作者:市审计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审计工作实际,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诚邀社会中介机构参加我局2026年组织开展的国家审计项目协审工作,欢迎符合以下资质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报名参加。

一、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备与审计业务相关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社会信誉好,近3年未因业务质量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理处罚(需在徽采云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书)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请各单位结合自身业务范围,上报会计类人员不少于4人,其中,注册会计师、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少于3人;上报工程造价类人员不少于2人。各单位所上报人员应当从事审计及相关工作满2年,具有与审计事项相适应的专业技能,且近3年未受到有关部门处理处罚,未受到纪律处分或行政处分。

社会协审人员参加审计项目,根据业务科室人员结构需求,统一调配使用,无特殊情况,社会中介机构不得擅自调换协审人员。已报名人员如出现连续2次以上拒邀参加审计项目情形,视该社会中介机构放弃参加市局本年度审计项目。请有意报名参加的单位,于2026630日前将相关电子表格及PDF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将不再受理报名登记。

邮箱地址:shengzhaozh@qq.com

联系电话:0559-2330566

 

附件:1. 社会中介机构报名表

2. 拟派社会协审人员名单(会计类)

      3. 拟派社会协审人员名单(造价类)

  

 

 

 

                                                               黄山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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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社会中介机构报名表.xls
附件2:拟派社会协审人员名单(会计类).xlsx
附件3:拟派社会协审人员名单 (造价类).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