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邀请社会中介机构参加协审工作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大力推进审计全覆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审计工作实际,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诚邀社会中介机构参加我局2025年组织开展的国家审计项目协审工作,欢迎符合以下资质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报名参加。
一、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备与审计业务相关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社会信誉好,近3年未因业务质量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理处罚;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请各单位结合自身业务范围,上报会计类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注册会计师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不少于2人,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不少于2人;上报工程造价类人员不少于2人。各单位所上报人员应当从事审计及相关工作满2年,具有与审计事项相适应的专业技能,且近3年未受到有关部门处理处罚,未受到纪律处分或行政处分。
社会协审人员参加审计项目,根据业务科室人员结构需求,统一进行调配和使用,无特殊情况,社会中介机构不得擅自调换协审人员。请有意报名参加的单位,于2025年3月31日前填报相关电子表格并发送至邮箱。
邮箱地址:shengzhaozh@qq.com
联系电话:0559-2330566
黄山市审计局
2025年2月26日